更新时间:2022.12.30
(1)起诉。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
当事人若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当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然后依法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延长期限的方式是: 1、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 2、其他障碍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天内申请延长; 3、在一审中,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需要延长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在上诉中,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和依据。当事人起诉行政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下列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诉讼委托书中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委托人所委托的案由,委托期限,委托权限等。最后在末尾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行政诉讼的二审案件是这样立案的:在当事人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后,该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予以立案,通知上诉人;不予立案的,则及时说明理由。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
行政诉讼主体的确定: 1、原告的确定: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被告的确认: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期分别是六个月和十五日。如果行政相对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如果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十五日。
关于行政诉讼请求的增加: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的,然后需要向法庭写增加证据申请书的,并且载明出现了新的证据,提供给人民法院。
对《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的理解如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不服复议决定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诉讼时效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参加诉讼: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