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购房合同撤销重签的内容有: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
可撤销合同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 2、因欺诈签订的; 3、因胁迫签订的; 4、因乘人之危签订的。 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和条件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
购房合同可撤销要件是: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购房合同可撤销要件如下: 1、合同已经成立; 2、具有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比如基于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 3、撤销权尚未消灭。
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包括: 1、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因胁迫成立; 3、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与对方订立合同的; 5、合同显失公平的。
可撤销合同的要件主要有: 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情形; 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情形;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情形;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订立的情形; 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等。
购房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要约、承诺阶段,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可撤销的购房合同有: 1、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因胁迫成立; 3、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与对方订立合同的; 5、合同显失公平的。
购房合同有除非是有合同有重大误解,或者是合同因胁迫成立。又或者是买房一方是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购房合同里面有明显的不公平条例,购买房子的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就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
购房合同,主要涵盖房屋权属、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产权状况、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相关税费规定、权属转移登记、纠纷解决等内容。定金支付后将签署押金协议。定金协议主要确定定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存款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应承担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