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在同样条件下,做绝育手术的,有优势。但如果做绝育手术的一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孩子是不能随其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从有利于小孩成长角度判决,绝育手术并非重点考量因素。一般来说,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孩子已经懂事了,还要征求
做绝育手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的,但并不代表着法庭绝对就会因为做了绝育手术而把孩子判给做绝育手术的这一方,法院判决抚养权是遵循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的。
依据10条的规定,重婚属于无效的婚姻。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财产的除外。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子女的权利与义务,适用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大可不必做绝育手术啊。抚养权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女性绝育的孩子更有可能被判给女性。对于两岁以下的儿童,由于母乳喂养和其他问题,一般被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不利于儿童成长的条件。两岁以上儿童,监护权可以优先考虑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绝育手术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意味着男方需要去做绝育手术。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一方存在绝育的原因,而剥夺该方的抚养权利。但是需要注意,如果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很可能会照顾
孩子七岁之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换句话说,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 首先,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的话,双方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作出安排。就是说,对于七周岁的子女,双方可以协议安排该子
女方绝育不一定能得到子女抚养权,丧失生育能力只是影响因素之一,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根据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