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如果二审的判决出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监督。 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
二审败诉后,当事人不能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于第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所以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高院二审的抗诉方式: 1、如果同级检察院认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可以向最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如果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的证据。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抗诉程序是一种补救程序,它不是每一案件都必经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当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时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在三个月内做出予以抗诉或不予以抗诉的决定书。
不服二审判决的抗诉方式: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行政诉讼二审申请再审之后,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则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申请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向其提出检察建议。
1、抗诉的对象不同 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 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
刑诉法二审抗诉期法律的规定是: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