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地上出现工伤的赔偿费用如下: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
建设工程领域相对比较复杂,现实中,施工单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受伤了,索赔往往十分困难,施工单位和这些分包、转包单位通常互相推诿,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打工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打工人员受聘于工作单位,视为本单位受雇员工或者职工,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打工员工的工伤保险项目的费用。工伤赔偿分为一到十级,是按照相关的等级进行划分。由工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
1、一级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的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
没离职的情况下,可以到另一家公司上班,但是不得单位原工作单位的工作任务,否则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影响到了工作进度、破坏了公司任务或者说是带走了公司的资源,以上情形造成的损害,需要劳动者和劳动者新入职的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未到期员工离职,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者离职的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