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有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等。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14种案件);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第1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2.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刑法第126条);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
刑事案件中拘传的条件: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地点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以及拘传的机关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民法中抗辩权针对的内容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
民法中的抗辩权分别有先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其他法定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关于其他抗辩权的规定等。
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1、在行使请求权的前提下,不行使请求权,不需要行使抗辩权;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约定的抗辩理由只能产生合同权,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是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审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1、抗辩权根据是否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根据其行使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暂时抗辩权;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抗辩权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中华人民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三种,分别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针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2、先履行抗辩权: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3、不安抗辩权: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但是是先履行一方可以主张的。这三种抗辩权
属于抗辩权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其他法
抗辩权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抗辩权的特点如下: 1、行使抗辩权以行使请求权为前提;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的。 辩护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
房屋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发生房屋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