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行政赔偿的规则原则即只有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心态下所为的侵权损害,国家才承担责任;若行政主体无过错,则奉行“谁错谁赔”的原则;若发生了过错责任原则确实无法解决的事实造成的损害,或由国家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逐渐完备,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内容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
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的基础上,依照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方法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行政处罚,将行政法律规范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一种行政执法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
安全生产的原则如下: 1、以人为本; 2、谁主管、谁负责;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安全具有否决权; 5、三同时; 6、四不放过; 7、三个同步; 8、五同时。 安全生产的原则包括安全具有否决权原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