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父母、配偶、子女。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且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份额时,一般需要均等分配。在分配遗产时,需要适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的各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时,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特殊情况下(比如继承人生活比较困难可以适当多分配,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就会分配比例较小 )第一顺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比如银行存款、房产都需要办理公证。《民法典》规定拥有遗产继承权的人是所有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比如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是只由其中一人继承遗产,其余继承人都应当办理放弃继承。
遗产继承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之后,会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可以在此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会让第二顺
第一遗产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遗产的份额和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或者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