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刑事处罚是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来最终确定的,检察院在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是不具有决定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下列刑事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侦查: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
抗诉申请书申请人:陈**,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江苏省通州市金沙镇*****组村民,现居西安市新城区***号。被申请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行地址:西安市****号抗诉请求:请求取消
可以。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检察院申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