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这个还真不一定,要分两种情况来说。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般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具体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主要是男女双方的具体的同居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建立同居关系的属于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是一样的,但事
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我国,历史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是只办酒宴,不登记的。办过酒宴后,就认为双方结婚,具有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一起行事,就构成了事实婚姻。 未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
保护运动员的肖像权,需要有完善的立法,制定保护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肖像权的法律。细化和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进行保护。其次,应认清肖像使用行为的性质。因为有些体育运动员的商业价值较高,很多商家就与他们签定肖像使用合同,有偿使用其肖像。最后,应适应
公民死亡后权利消灭,故死人没有肖像权。但是其肖像、姓名等仍在一定期限内受法律保护,其肖像受不法侵害时,由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救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债务人死亡的,所欠债务应当由下列人员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
是正确的,肖像权是以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及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它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其形象的社会评价。未经他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了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现实生活中还出
漫画人物不属于侵犯肖像权,漫画中的人物不具有公民的属性,所以是没有肖像权的,但侵犯漫画人物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不具有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按你说的这个情况,借条的效力时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的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如果您主张偿还借款的,可以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履行债务,清偿借款。虽然借款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但债务人的财产会被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