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没收财产与罚金没有先后执行顺序,谁先谁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同时判处罚金的,则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如果没收部分财产的同时还有罚金刑的,才根据情况确定哪个刑罚先执行。
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先执行罚金还是先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但除此之外,《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
没收财产与罚金没有先后执行顺序,谁先谁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同时判处罚金的,则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如果没收部分财产的同时还有罚金刑的,才根据情况确定哪个刑罚先执行。
对于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先后顺序,法律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执行机关在进行执行的时候可以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当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因此对于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顺序,一般
没收财产后可以处罚金的。根据法律规定,一人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能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是一种刑事处罚,会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没收财产以及执行罚金是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被判没收财产,债权人可以索债。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因生活、生产的需要而借入的正当债务,应当用犯罪人的财产归还。如在没收财产时尚未清偿或未完全清偿,犯罪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没收后,债权人可以申请用没收的犯罪人的财产清偿。《刑法》第六十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罚金的,被告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此罚金是需要自己承担的。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是同没收财产一样的,只执行被告人个人的所有财产,不执行被告人家属以及共有的财产。在司法鉴定中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有: 1、执行主体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2、执行时间: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罚金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