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无租房合同的,一般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不是的,只是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进行登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竣工的、将来才能交付的、具备法定销售条件的房屋售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登记备案的时间是: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不能对
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分公司合同备案需要去对口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可以自行去主管部门备案,无须总公司同意。但是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应当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合同备案号的查询可登陆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到房产局了解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登记备案章,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
无偿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 2、租赁房屋的位置、名称、面积等基本信息; 3、租赁用途和期限; 4、违约责任; 5、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商铺租赁需要备案。法律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2、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不动产
房屋租赁合同弄丢了可以复印一份再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没有留存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租房合同遗失可以复印备份合同。合同没有备份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弄丢了,一方丢失合同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合同然后复印,如果已经对合同备案的,可以到备案机关复印,如果双方合同都丢失并且没有备案的,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