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
撤销权的诉讼律师费,一般由债务人承担。由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而诉讼的律师费用一般包含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中,所以由债务人负责承担。
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但是债务人存在诈害债权的意图,并实施的诈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双重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可以。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放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且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仍要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撤销权不能撤销遗嘱。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撤销权没有行使的,则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就是债权人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一、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等方面,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上海市区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一小时一小时计。二、普通代理收费债务是先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