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传讯时及时到案。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关有权立即将犯罪嫌疑人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有
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得到批准允许可以去。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
外地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其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回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因关系到取保后的执行管理,异地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异地取保的难度要大。
1、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 2、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一般来说不可以,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按照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
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得离开居住地的,但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的情况下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取得公安机关的批准是可以去外地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是否审可以去外地打工,分以下两种情况: 1、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去外地打工;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并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