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协议离婚,一般是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
离婚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 1、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不须进行诉讼。
离婚去哪儿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
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地方是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夫妻还可以去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当事人可以去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民政局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之内为“30日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的,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当事人要在异地离婚的,一般只能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