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信用卡诈骗罪的性质是刑事犯罪。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如下: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借款行为具有诈骗犯罪的认定: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行为。其次,要看借款用途。再次,要看有无可期待的还款资金来源。
刑法第二百条中特意排除了第193条,应该理解为单位不是贷款诈骗罪的主体。贷款诈骗很多时候是个人利用单位的名义进行的,骗取大笔贷款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193条并非形同虚设。为何单位不构成此罪呢?可能是
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本文认为,《纪要》与《解释》并不冲突。因为申请贷款都要签订借款合同,相应地,实施贷款诈骗亦需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贷款诈骗罪实为合同诈骗罪的特殊规定,两罪系包容型法条竞合,其中贷款诈骗罪属于特殊法条,合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
贷款诈骗罪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
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