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附条件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导致合同显失公平或者该条件是在被胁迫、欺诈、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在法定期限内可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附带条件在法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可以撤销的情形主要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特殊情形除外。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
附条件赠予合同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
可以撤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附条件合同可以撤销,但是前提是合同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如附条件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原因而签订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
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或者在受赠人具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可以撤销赠与。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被撤销。对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的,赠与人仍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或者在受赠人具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可以撤销赠与。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时可以撤销。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且若财产转移前,当事人可以任意撤销。若财产已经转移所有权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事由一般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