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
法院没有批捕权,批捕权在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
法院没有逮捕权,但法院由决定逮捕的权利。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是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和检察院都可以决定或批准是否逮捕。
1、法院有权逮捕人。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检察院和法院,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在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如果需要逮捕的,可由法院依法进行决定,然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1、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在中国,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是分开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提请同级检察院“批准逮捕”后,
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被刑事逮捕不一定会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期限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则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七个月。当刑事案件结束侦查,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后,则逮捕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长是两个半月。加上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