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原告主体要合格(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起诉的事项需要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若是属于需要复议前置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诉讼之前必须申请复议。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一般包括第一审的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的第一审。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行政处罚被诉讼撤销的条件是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需要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以及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行政相对人因为行政行为存在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必须存在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法官进行回避的相关规定包括: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也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起因于公民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