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至少需要1000元的保证金,但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3、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要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承担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规定。同时若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法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如下: 一是保证人需要与本案没有牵连。也就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二是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也就是保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是保证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
保证人要满足一下几点: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逃避或妨碍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保证人必须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即保证人必须做到: 监督被保证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
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保证人与本案没有牵连关系。 (二)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并且其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