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如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有赔偿义务; 3、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导致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债权;债务人对相对人依法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保险代位追偿权成立的前提条件包括有: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等。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了“代位追偿”的情形,即”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根据该条款的规定,理赔人有权提出申请代位追偿的条件是:第一,事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但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以致于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的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三、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第四、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在交通事故中申请使用代位赔偿有前提,就是您的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代位追偿的申请。另外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身伤亡。因此只要您投保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不是自己单方责任的话,以下情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