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共同借款人承担的主要责任为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
共同还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记录等等能提供与主贷款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 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在现实生活的借贷关系中,债权人一般要求债务人找到一个共同还款人来保证自己借出去的资金能够有保障的收回。那么所谓共同还款人的连带责任,就是说在还款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要钱,也可以找所有的债
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
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可以免责。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
共同借款人一般属于连带责任人。由于在借款合同中,一般均约定债权人可以向共同借款人一人或多人主张偿还借款的条款,明确约定了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根据《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双方中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所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职责,并采取补救方式或按照合同事先约定好的违约条款,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针对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通过以下
他人借钱,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的担保人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是具体还是要区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没有
丈夫欠钱不还,如果妻子与丈夫共同签署借款协议,或者是事后表示追认的,这时候这笔债务就应当由丈夫和妻子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妻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对于妻子事先不知情,最后也没有表示追认的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