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文本,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合同形式不同。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 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2、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
法律规定格式合同的内容由: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合同: 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为了重复使用的合同。提供合同的一方需要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格式合同侵害下列权益: 1.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2.利用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3.限制或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4.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