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事实婚姻并不需要离婚,离婚的前提在于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换句话说,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不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就能够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也可以向人
婚姻中有家暴行为一方属于离婚过错方,如果另一方对离婚无过错,也没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也愿意抚养子女,则子女抚养权一定会判给另一方,不会判给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方。这是因为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判给谁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要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方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民法
夫妻中一方死亡时,无需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双方是否达成离婚合意,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是,无论是何种离婚,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2、夫妻双方都存活。由此可见,离婚
首先,不管过多少年,在法律上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即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分居多年,也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其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在此情况下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确定自愿离婚,和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统一意见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需看情况。 有约定按照约定。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之后才生效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的,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法院在正式立案前会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此时夫妻双方达成离婚的合意且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
涉港婚姻在国内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前往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向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涉港婚姻起诉离婚的,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确立;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因此,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直接与另一方分居,结束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存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不可限制他人再婚; 依法有关法律规定,在不违反《婚姻法》的情况下,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且不受他人干涉,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限制再婚的有关条款,则违反了有关规定,该协议被视为无效。 2、不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
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首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 其次,夫妻双方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具体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法定不宜抚养子女的
首先,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就要起诉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方调解不成,但是符合法定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