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如下: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事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处罚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新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有以下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所谓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后果达到严重标准的,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情节十分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造成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经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既遂。
1、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盗窃罪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电力设备,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应这样量刑: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