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商标保护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我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适用的相关保护措施包括: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可以依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驰名商标有如下特殊保护的理论: (一)混淆理论。即对商标权保护,是以消费者是否产生混淆作为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某商标的评判标准。 (二)近似理论。即禁止注册或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三)淡化理论。 (四)其他理论。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明确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影响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如下: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指法院在具体商标案件的审理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系争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进行认定的司法行为。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有如下几点: 1、按需认定原则; 2、被动认定原则; 3、个案认定原则; 4、事实认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理论分以下三种: 1、混淆理论,无论是对普通商标的保护,还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权保护的基本理论都是基于避免混淆理论,以消费者是否产生混淆作为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商标的的判断标准,是现代制度中保护驰名商标最常见的理论依据;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是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 1、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以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