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内容也要详细具体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
关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可以解决的情形有多种,可以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可单方面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如果试用期期间则为提前三日通知解除;还包括其他诸如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其他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社会保险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并不是劳动者,而是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单位。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而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劳动者劳动报酬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有: 1、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