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不服行政强制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
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七条规定:“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
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有三个月的时间限制,超过三个月法院不会受理,行政机构作出决定之后,当事人要按照规定履行义务,若存在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情况,行政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会采取强制措施。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判决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作为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可以被执行的财产的,一般在法院立案之后6个月内执行完结
行政复议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其次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时,可自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