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房屋抵押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3、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产权证明; 7、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的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影印件;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影印件; 6、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房产证抵押登记流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3.审核; 4.登记; 5.收费发证; 6.立卷归档。
办理房产登记的材料有: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
所需材料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
房屋抵押手续要的材料有: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房屋抵押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