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会丧失配偶权,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 离婚后的法律效果: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也应当履行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等。
该债务是可以协商约定的。《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视情况而定。如果担保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应当说,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其法律特征有:第一,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离婚夫妻间的债务关系: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属于婚姻关
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在我国,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受到婚姻法诸多的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较多使用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来指代夫妻之间的婚姻期间。根据婚姻法,在
夫妻个人债务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如果能够证明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那么是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否则就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第二,一方在婚后所负的债务。婚后的债务原则
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但是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