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意定监护人指成年人在清醒时,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亲属或者非亲属,书面指定其作为被委托者成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的法律制度。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人的范围有: 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
意定监护,就是不同于法定监护,最大限度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有关组织或机构的同意成为监护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
法定监护人的的含义如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予以监护的人。通常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配偶是成人无民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 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二是
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来确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会由父母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
民法总则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识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识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