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同时《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限制只是时间上的限制,而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在上述法定期间经过之后,男方仍有权请求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主要有以下限制性规定: 1、男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要求不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 1、双方要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是婚姻关系的的一方当事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男方需满足下列条件来提出离婚: 1、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例如,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孕有他人子女的。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第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第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女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例如,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孕有他人子女。
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限制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妊娠后六个月内、分娩后一年内等。但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主张,或受理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限制情形:除特殊情况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另外,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男方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离婚。
限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时间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是在其他的时间段,男方提出离婚的权利是没有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