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
安置房购买人应先携带所需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并在7个工作日内到安置房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安置房申请登记。街道办事处将对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街道办事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
以下人群可以申请安置房: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须年满3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标准。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买卖双方缴纳税费和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安置房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严格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安置拆迁人的,如果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未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不能出售。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 1、现有宅基地,符合国家宅基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
安置房拆迁只能补偿,无法赔偿。安置房被拆的补偿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
拥有安置房办法。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申请安置房办法如下:1、要拥有安置房,需要要拥有安置房所在地的户籍;2、申请安置房,不能在安置房所在地,拥有自有住房;3、申请安置房
1、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购买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时应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分配居民回迁安置房的程序是: 1、领表填表; 2、居委会盖章; 3、提交申请; 4、初审复审公示; 5、签订使用权清退协议; 6、选房; 7、签订合同; 8、退还使用权。
安置房离婚分配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员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