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一般不可以在股权质押的状态下转让股权。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出质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转让的,就是在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他情况下不能转让。办理股权质押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主债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设立登记。
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质权不可以转让,除非通过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协商同意。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则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
股权质押后一般不能转让给质权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质权设立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权转让。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因此,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
股权质押是不能转让的。除非在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后的所得应当向质权人偿还债务。质权登记才能够设立。
股权质押权在一般情形下,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后同意转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
限制转让的股权不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进行质押,股权进行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