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公证遗嘱的效力为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 1、遗嘱的全部内容均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指的是遗嘱的全部字迹,既包括遗嘱中关于遗产如何处理的主干部分,也包括遗嘱人的签名和注明的年、月、日,都必须是遗嘱人亲笔所写。 2、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 3、自书
代书遗嘱的效力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代书人、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而不能他人的财产,代书遗嘱表示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且遗嘱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
我国由法律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更有效力,因为公证遗嘱是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的遗嘱,是证明遗嘱人处分财产的最有力、最可靠的保证。而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帮其代笔,也不能使用打字机打印。遗嘱人还必须在遗嘱书上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
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并不是都有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
多份遗嘱同时存在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此时不分立遗嘱的时间先后。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的效力是同等的,同时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1、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分配了其他人的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的也是个人财产,如果遗嘱分配了他人财产的,该部分无效。
以下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 2、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 3、伪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 5、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的; 6、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
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效力一样。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遗嘱人前后订立几个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