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规定累犯不适应缓刑,但过了五年不属累犯。前提是刑满释放起开始计算,如果上次是假释,还得加上假释考验期。但能否判缓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定。
不可以。这种情况一般会撤销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刑罚。
不属于。因为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期届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这样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哪怕是缓刑期届满后五年内再犯罪也不属于累犯。
缓刑期内犯罪便不再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被判刑后再次犯罪如果构成累犯的是不能判处缓刑的。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特殊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被判刑后又犯罪,如果构成累犯的,不能判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般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了。 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则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
缓刑期满五年内再犯罪不是累犯。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算累犯。什么是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假释完毕后5年内又犯罪的就会构成累犯,但要是在假释考验期间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同时,如果己经超过五年,就不属于累犯了。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能再次适用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判5年是不可以缓刑的。法律规定缓刑的对象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如果罪犯被判处五年刑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适用对象,不能进行缓刑。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能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