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抢救伤员并报警以及拨打急救电话,并标明因抢救伤员的位置变化。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且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私下协商处理;有争议的应当报警处理。
交通肇事事故这样理赔: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时这么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持镇定,严格按照以下五个步骤正确处置:①立即停车→②采取安全保护措施→③保护现场→④迅速报警或“私了”→⑤立即疏散。第一步:立即停车。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第二步: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
交通事故拖欠赔偿,如果是已经起诉了的,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只是协商的,那么可以先向法院起诉,之后如果对方还是拖欠赔偿的,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且生效后,对方确实无能力赔偿且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
当事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又有逃逸行为的,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法典》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普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按照以下法定程序处理: 1、处置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2、认定事故责任,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
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同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等待开庭审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