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举证责任一般属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而行政处罚中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重新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重新立案作出行政
行政处罚程序中,一般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这是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
《行政处罚法》的证据效力包括的证据种类有书证,以及还有物证,再者就是视听资料,同时还有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的意见等等,只要证据齐全,而且也合理、合法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行政处罚证据是证明行政行为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发现、提取和固定证据的一种行为规范。尽管目前对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行政处罚程序中收集的证据必须符合《
债权人提起诉讼的证据有: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
敲诈勒索的相关证据,一般有以下七种: 1、物证、书证;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可以证明案件走向和案件发生事实的证据,而书证一般是指纸质的,证明范围比较小; 2、证人证言;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