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一般情况下上门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岳父母留有遗嘱决定将部分遗产赠与女婿的,那上门女婿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上门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父母死亡的,女婿一般情况下对岳父母的遗产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岳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将其指定为继承人,或者女婿是丧偶女婿,且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女儿死了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女儿继承的遗产女婿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女方父母在遗嘱内容中,有分配给女婿的份额,那么女婿就有权继承遗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女婿没份; 2、如果女方是按照法定的方式继承的遗产,那么女婿就无法继承
儿媳和女婿是满足一定条件是享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第一,丧偶,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女婿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女婿如果对对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自然人死亡的,其遗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