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通常情况下,遗产法定继承时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在下列情况下,女婿可以获得遗产继承权: 1、岳父母留有遗嘱,写明让女婿继承部分遗产。 2、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
父母的房产女婿是否有继承权,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
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岳父母立有有遗嘱的,并且遗嘱中将遗产赠与给女婿的,女婿可以继承遗产。若没有遗嘱的,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相应法定继承权。
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公公的遗产。但如果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可以当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合法继承遗产。并由于履行了较多义务,可以多继承遗产。
父母的财产女婿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除外。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女婿在丧偶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还可作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原岳父母的遗产。
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女儿属于合法继承人且遗嘱没有明确说明只归某一方的话,遗产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有权利参与继承。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父母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法定的条件,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之间,只有姻亲关系,并无血缘关系,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岳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使
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岳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知,只要女婿在女方父母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女婿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有权继承权。正常情况下女婿是没有继承老丈人遗产的权力的。但是如果女婿失去了老婆且未续弦或者续弦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女方父母的遗产一般女婿是没有资格继承的,因为女婿并不是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特殊情况:除非岳父母在遗嘱中写明让女婿继承遗产;或者女方去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
父母财产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