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认定夫妻之间的债务无效,需要确定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
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可以认定为是
算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见债务无效的认定方式为:夫妻债务无效指的是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包括: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以及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
夫妻之间要认定个人债务可以从该债务产生的行为分析,如果是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个人债务: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 承担而
夫妻债务关系的处理: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名义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