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假释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假释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假释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假释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
犯罪分子假释后又犯新罪的,属于原罪处罚结束后五年内犯新罪,新罪按累犯的规定进行处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三类犯罪可以办假释。假释的新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假释或提前释放的罪犯又犯新罪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
2018年职务犯罪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欺诈犯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皮、宽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犯、毒品犯罪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于2003年4月2日以司法部令第77号发布,2014年10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4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0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
对于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情形,此时应当撤销假释、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已经执行完毕的刑期进行扣除,将剩余没有执行
假释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介绍贿赂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介绍贿赂”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并且,司法解释规定了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