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退休人员在退休当月付出了劳动的,还有月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才终止劳动合同,而退休金是从符合退休条件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所以当月一般还有工资。
1,退休人员去世的,养老金发放到去世当月 2,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在去世后还有余额的,可以由其继承人取出,做为遗产分配。 3,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部门要向其遗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一般几千元左右。如果是工伤死亡,按工伤保险赔偿,要赔
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各地的标准不一,建议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了解,以东莞为例,根据东莞养老保险政策
1、根据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职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可以延长到55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最少须满15年。 2、参
1、在2011年1月1日之前,退休返聘的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应该是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你说情况不属于工伤,因为是在午休时间突发疾
1、被判决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原退休待遇不变。但是,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根据其所犯错误,比照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的种
退休工资一般由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退休金全部归属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参加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在参保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
江苏省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且从2021年1月开始,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的15号,如果有节假日的话,发放时间会提前。例如春节假期,江苏省养老金的发放时间就提前到了2月8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老金在
老人退休教师工资的补发如下:1、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