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
抵押权中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比较有限的,一般只包括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债权、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其中的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指担保责任的范围。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是抵押权在担保债权届满未清偿后,可以用于拍卖或出售抵押物的价格清偿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贷款、销售、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担保
房地产抵押担保范围如下: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是指债务人延迟履行造成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债权,不需要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
(一)动产抵押范围包括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 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必须进行过户登记。所以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也叫作注册不动产。 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其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等,最高额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最高债权额的限度内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其约定来确定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故在抵押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中行使抵押权,当以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作为确定抵押物处理后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范围。
担保范围指的是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一般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
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存单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是: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2.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