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 当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其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合同促使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限制,
债权撤销权中的第三人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相对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称之为受让人;二是在该受让人处取得权利和利益的人,即由受让人直接或间接取得债务人行为标的物或权利的特定承受人。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是先有当事人对第三人代为履行进行约定,是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第二,须有第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后,是不能撤销的。 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的行为,就立即生效。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后,是不能撤销的。 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的行为,就立即生效。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合同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权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转让自己的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合同中的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其债务,但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