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依据相关规定,鉴定工伤一般需要在60日内做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现特殊情况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依据相关规定,鉴定工伤一般需要在60日内做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者在因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即将面临的便是申请工伤认定维权。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容易混淆两个概念,法律上并没有工伤鉴定这个概念,工伤鉴定应指的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伤害后,用人单位至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
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能申请工伤认定,该期限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算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从工伤认定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一般应当在60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是较为简单,事实清楚的工伤事件,就需要在15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另外需要注意,这个期间是适用中止规定的。所以最长时间不一定就是固定的60日。例如说如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后才能申请重新认定工伤。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