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是: 1、如果是关于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则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是关于股权协议的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是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受清偿的债权的纠纷。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债权转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优先由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债权转让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民诉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一、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
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追偿权纠纷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相关法律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