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
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根据《民法典》,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
依情况而定。对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对于无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则没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具有扶养的义务。如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和妹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兄弟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但有负担能力的兄长,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亲兄弟之间没有抚养义务,只要扶养义务。法律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兄弟之间不具有抚养义务,因为抚养义务是父母的。但是如果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或者去世的,有抚养能力的哥哥就有抚养弟弟的义务。由哥哥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弟,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哥哥,也同样有扶养的义务。
成年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一、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3、弟、妹尚未成年。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兄弟之间有赡养义务。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相对应的,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