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具有探望权,不需要争取,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离婚探视权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对子女探望的时间、方式首先应由父母双方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目的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
探望权不能放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抚养义务,则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等方式来实现和履行。因此不能放弃探望权。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法定的探视权。法律规定的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者母拥有的权利,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没有此项权利。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孩子要经过孩子的父母同意才可以。
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无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双方可以对探视方式与次数进行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
离婚申请探视权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商方式,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对于孩子的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等问题,进行约定。 从具体情况出发,衡量当事人的生活情况,调解出相对适合的时间地点,既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影响离异男女今后的生活。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离婚后不让探望子女是不合法的。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