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承揽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订立,但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作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够解除承揽合同,导致承揽人发生损失的,那么要赔偿适当的损失费用。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的成果,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是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死刑,但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除了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如果需要资金,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其贴现利率远低于私下买卖的利率。在现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应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即原股东,对受让方即新股东同样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施工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就构成了自首,但是对于自首后还会不会判死刑问题,这里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因为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具体地分析。 《刑法》第六十七条就对自首做出了相关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
缓刑是否需要坐牢,要根据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表现情况来决定。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缓刑结束后若表现良好,则不需要再执行刑罚,也不需要进行监管; 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
欠债不还是可以报警的,但是,欠债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的并不会太过干预,会要求大家进行协商解决,并不会立案。如果欠债不还以诈骗罪报案,警方会非常审慎,欠债人能否构成诈骗罪尚不确定,如果对方欠债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
批捕后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对累犯或者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的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得采取取保候审的;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
如果是首次参加社保的人员,交社保的最高年龄受法定退休年龄的限制,男性超过60岁,女性工人身份超过50岁,干部身份超过55岁的人员,就不能再办理参保手续了。对于非首次参保人员来说,买社保是没有最高年龄限制的,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不办理退休,还
可以。只要符合我国法律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在逮捕后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中,对取保候审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逮捕后实行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是小于在刑事拘留阶段。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的取
产权人即是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